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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6-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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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農業用地仍作農用,可免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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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不代表一定失去優惠

  非農業用地可以免遺產稅嗎?不一定。被繼承人原本持有的農業用地,若在死亡前已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但因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或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尚未公告實施,導致土地當時仍無法依新用途開發使用,只要現況仍作農業使用,並取得相關主管機關證明,仍可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申請適用農業用地免徵遺產稅的優惠。

符合2種情況,有機會適用

  第一種是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尚未完成,土地尚無法依變更後用途使用;第二種則是雖然細部計畫已發布,但都市計畫規定須辦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在相關計畫正式公告實施前,土地仍無法依新用途建築使用。

  不過,除了土地仍須實際作農業使用,也要備妥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及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相關證明文件,不能只提出一般農業使用證明就認定符合。

免稅後還有5年列管

  即使獲准免徵遺產稅,繼承人自承受土地起5年內仍須持續作農業使用。若期間移轉、廢耕或未繼續農用,可能遭追繳原本免徵的遺產稅。

  對有土地繼承規劃的家庭而言,土地「現在怎麼用」與「都市計畫能不能開發」都會影響稅務結果,申報遺產稅前應先確認土地條件及相關證明文件,才能避免錯失優惠。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