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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6-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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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持有未滿5年,什麼情況可適用20%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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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持有未滿5年,符合7種情況可適用20%稅率

  出售持有未滿5年的房屋或土地,房地合一稅不一定只能適用35%或45%稅率。若因非自願因素出售,且符合財政部公告的條件,就有機會適用20%稅率。

目前公告的7種情況包括:

1.工作調動或非自願離職:因工作變動必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自住房地。

2.土地遭越界建屋:依法將遭他人越界建築的土地出售給房屋所有權人。

3.無力償還債務:房地因欠債或欠稅遭法院強制執行。

4.重大疾病或意外:為支付符合規定的家人醫療費用而出售房地。

5.家庭暴力:取得通常保護令後,為躲避相對人而出售自住房地。

6.共有房地遭交易:其他共有人依法處分共有房地,導致自己的持分被交易。

7.繼承房地後無力還貸:因無法償還一併繼承的房貸本金及利息而出售。

  要特別注意,並非只要自己不願意出售,就能適用20%稅率。例如,共有土地經法院判決拍賣,不一定符合公告條件;若持有超過2年、未滿5年,仍可能適用35%稅率。

地王不動產提醒: 出售前應先確認是否符合公告規定,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避免申報後遭補徵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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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