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謄本他項權利怎麼看?抵押權、查封與設定內容一次看懂(第二篇)
土地謄本的他項權利部是判斷不動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查封或其他限制登記的重要資訊來源,內容涉及債權範圍、權利價值、存續期間及共同擔保地號等關鍵法律資料。許多民眾在閱讀謄本時,往往只關注所有權人,卻忽略他項權利所代表的債務與法律風險,進而影響不動產交易判斷。地王不動產將帶您完整解析
土地謄本他項權利部的各項欄位意義與實務判讀方式,協助掌握
不動產抵押與限制登記的真正狀態。
二十三、相關他項權利登記次序
此處為目前該筆土地設定他項權利之登記次序明細。
二十四、其他登記事項
此部份記載通常為土地登記中之限制登記,即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及預告登記等,其中常見的查封登記及假扣押登記,並不會特別標明其種類,僅能從法院案號判斷該限制登記是查封登記或假扣押登記,其中查封登記的案號通常為:A法院B年執C字第D號函,假扣押登記則為:A法院B年執全C字第D號函,文號的差異僅在假扣押的文號多了一個「全」字(保全程序),而其文號為A代表法院名稱,例如台北地方法院,B代表年度,例如93年,C代表股別,列如喜股,D代表案件序號,例如825號。法院文號格式,通常可由法院案號辨識其性質,但仍以登記內容為準。
二十五、土地他項權利部之登記次序
此處為該筆土地所設定之他項權利之次序,編碼方式為「XXXX-XXX」前四碼加後三碼,前四碼代表該抵押權的設定次序,後三碼代表該次序抵押權之第幾次登記,土地他項權利部之登記次序說明,請參考本文「25」的說明。
二十六、權利種類
他項權利有抵押權、地上權、典權、農育權、地役權等。以抵押權及地上權最常見。
二十七、收件年期與字號
此處為他項權利的送件年期及地政機關的收文順序,土地登記相當重視日期及順序,假設同一筆土地同一天設定二個抵押權,則申請設定在先的抵押權其權益保障優先於送件時間在後之抵押權,而其判斷方法即由地政機關之收件年期及收件字號判斷其先後,收件字號在前者,即為前順位之抵押權。
二十八、登記日期
此處為地政機關收文後,將他項權利登載於土地登記簿之日期,請注意,土地登記之日期影響各項土地登記之效力甚鉅。
二十九、登記原因
此處為他項權利人取得他項權利之原因,通常為設定、繼承、合併及讓與等原因。
三十、權利人
此處為他項權利之權利人姓名,請注意,因為他項權利有許多種,所以稱為權利人,而不是一般民眾所誤認之抵押權人。
三十一、住址
此處同「19」點之說明。
三十二、債權範圍
此處為該筆土地擔保債權之範圍,因為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債權債務契約之雙方可以約定該筆土地擔保債權之比例,但此處通常設定為全部,以往並未看過部分之擔保。
三十三、權利價值
此處為擔保債權之金額或是地上權等他項權利的價額,而一般抵押權的權利價值記載方式為:新台幣xx元整,而本金最高抵押權則記載為: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xx元整。
三十四、存續期間
此處為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權利存續期間,而一般抵押權之行使期間,通常依其債權請求權時效再加上法定除斥期間計算,實際年限仍應依債權性質、契約內容及相關法律規定認定。
三十五、清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