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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6-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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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不申報房地合一稅?小心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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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房要申報房地合一稅嗎?只要屬於房地合一課稅範圍,個人出售房屋、土地後,不論最後計算有沒有應納稅額,原則上都應依法申報;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就要辦理申報。若有應納稅額,也應一併繳清,不能等國稅局通知才處理。

欠稅不處理,可能影響名下財產

  很多人以為「房子都已經賣掉了,稅之後再說」,但如果未依期限申報,經國稅局查核後核定補稅,除了可能面臨補稅及罰鍰,若又被發現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的跡象,稅捐稽徵機關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賣廠、換屋更要留意

  例如:企業主出售廠房、廠辦或個人名下房地,交易金額通常較高,更不能忽略申報期限與相關成本憑證。買賣契約、取得成本、必要費用及付款紀錄都應妥善保存,才能正確計算交易所得。

  地王不動產提醒:房地合一稅不是「收到通知再處理」的稅。出售房地後記得掌握30日申報期限,若已收到補稅通知,更不要任意移轉名下財產,以免影響後續交易及資產安排。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