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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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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建築草案 民代批容獎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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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建築草案 民代批容獎縮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7.09.14

  中央「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今年五月公告實施,但國民黨市議員戴錫欽發現,北市府迄今未將自治條例送至市議會審查,民眾不僅無法源可進行都市更新,市府研擬中的草案還設諸多限制,其容積獎勵最多為法定廿%,也低於中央版的法定容積四十%,質疑柯文哲只是嘴巴重視都更。

林洲民:都發局要視都計為有物

  對此,都發局長林洲民回應,中央公告危老條例後,學界評論該政策「視都市計畫為無物」,但都發局要視都市計畫為有物,因此要花時間研議草案,預計九月中至十二月送至議會。

  都發局說明,目前限制基地為五百平方公尺(一五一.二五坪)的住宅區、適用住宅區容積率的其他土地使用分區,且至少臨一條八公尺寬道路、或基地退縮補足道路至八公尺寬。考量有些房屋位於住一、住二等山坡邊,受山坡區高度限制,因此研究放寬建蔽率、改建為矮胖房屋,至於住三、住四區基地則是放寬高度降低建蔽率、蓋瘦高房屋。

5月已實施 誘因較北市多

  但戴錫欽指出,中央危老條例並未限制都更基地最小面積、土地使用分區、鄰接道路,且於三年內提出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四十%,或原建築容積十五%加法定容積十%獎勵;市府版草案則限制五百至一千平方公尺(三○二.五坪)基地容積獎勵為法定容積十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基地法定容積廿%。

  此外,中央版基地內五年後申請改建,可減免地價稅、房屋稅,但市府版草案將此刪除。

  戴錫欽認為,市府提供的都更條件誘因不足,中央版較划得來;更甚者,中央早已預告訂定法令,市府卻未掌握立法進度,導致民眾無法源可申請容積獎勵。他質疑柯說「都更一定要做」只是嘴巴講講,市府行政懈怠,需要究責。

  對於容積獎勵縮水,都發局強調,針對不同基地條件,市府應考慮環境容受力,不能造成地方負擔衝擊。另外,市府已從「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著手,增訂第十條之一草案,盼解決缺乏停車空間、無障礙設施、擁擠及耐震係數不佳的危險老舊建物,不過,都更基地需達百分之百同意權。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