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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6-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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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分割要繳土地增值稅嗎?價值差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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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分割,不代表一定要繳稅

  共有土地要辦理分割時,很多地主會擔心:「只是把大家共有的土地重新分配,為什麼還可能產生土地增值稅?」其實,共有土地分割是否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關鍵在於分割前後各共有人取得的土地價值差額。

  依規定,辦理共有物分割後,各共有人分得土地的價值,與分割前持有部分的價值相比,若差額均在參與分割土地中最低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單價以下,可免申報移轉現值。

價值差額超過門檻就要注意

  例如:王君與陳君共有土地,分割後王君取得的土地價值比原持分少了3,600元,而參與分割土地中最低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200元。由於3,600元已超過1,200元,就應依法申報土地增值稅。

有沒有補償,納稅人也不同

  如果價值增加的陳君有支付3,600元補償給王君,屬於有償移轉,由土地價值減少的王君負擔土地增值稅;若雙方沒有金錢補償,則屬無償移轉,由土地價值增加的陳君負擔。

  對於共有土地未來要分割、重新配置,甚至涉及廠房或土地使用規劃的地主而言,分割前先確認土地價值差額及補償方式,才能避免辦理後才發現稅務問題。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