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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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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怎麼省?遷戶籍就能辦2‰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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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便利民眾申辦地價稅優惠稅率,若名下土地上的房屋供自用住宅使用,在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戶籍時,即可一併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戶政機關將主動通報財稅局受理,民眾無需再親自到財稅局申請,省時又便利。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2‰,相較於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兩者稅負相差達4倍以上。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納稅義務人,務必把握期限,於每年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若逾期申請,則次年起才能適用。

  戶政機關提供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跨機關通報服務,目前僅針對「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遷入戶籍時適用。若為配偶或直系親屬遷入戶籍,土地所有權人仍須利用網路或到財稅局臨櫃辦理。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