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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6-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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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農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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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用地經法院拍賣,只要於拍定日仍符合農業使用規定,所有權人仍有機會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必須把握法定申請期限,避免錯失節稅權益。對於持有土地、規劃資產配置或評估不動產交易的民眾而言,了解相關規定相當重要。

法院拍賣農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30日申請期限別錯過

  農業用地經法院拍賣後,所有權人應自收到地方稅稽徵機關通知書次日起30日內,向稅捐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於同一期限內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公所受理至核發證明書所需期間,不計入30日申請期限。若逾期申請,將無法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規定。

留意退稅方式

  若法院拍賣土地已先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續經核准適用不課徵或減免規定,退稅款依法屬拍定價金的一部分,須由執行法院依債權順序重新分配,不會直接退還原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若有不動產規劃,都應留意土地增值稅相關規定及申請期限,事前做好稅務規劃,有助保障自身權益並降低交易成本。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