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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6-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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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廠房漏這步 地價稅飆5倍!大老闆必看工業用地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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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沒辦這步地價稅恐飆漲5倍!企業主、工廠負責人必看的工業不動產節稅密技

  名下擁有工業用地、廠房或廠辦的企業主與投資人注意了! 依照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凡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其地價稅可適用 10‰ 的單一特別稅率計徵且不累進。相較於一般用地高達 10‰ 至 55‰ 的累進稅率,這項優惠能為企業省下巨額的營運成本。然而,許多企業在進行產權移轉或找廠房、買賣不動產時,常忽略了「優惠稅率不會自動繼承」的規定,導致事後收到驚人稅單。

關鍵變更:產權移轉後必須「重新申請」

  原先已經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一旦因為買賣、贈與、繼承等原因移轉所有權後,稽徵機關將會自動回復為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新所有權人如果想要繼續享有 10‰ 的特別稅率,必須符合以下兩大條件並重新提出申請:

(1)用途符合:土地仍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登記核准(或符合建廠期間之相關規定)。

(2)身分不限:不論新所有權人是將廠房出租給其他興辦工業人使用,或是留作自用,皆可提出申請。

錯過再等一年!掌握「9月22日」黃金申辦期

  新所有權人必須特別注意申請時效。依規定,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如遇例假日則順延),向土地所在地的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1)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 10‰ 優惠稅率。

(2)逾期提出申請:即使條件完全符合,也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當年度仍必須繳納驚人的一般累進地價稅。

  不論您是正在找廠房擴廠的企業、擁有倉庫與物流基地的物流業者,或是正準備進行廠房出售的資產持有人,在不動產移轉過戶時,務必將「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列入標準作業流程,才不會讓原本合法的節稅權益白白流失。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