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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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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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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

資料來源:新北市城鄉局 2017.08.01

  政府因為財政困難,沒有經費徵收已劃為公共設施的土地,因此訂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鼓勵建商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捐給政府,換取同一都市計畫區內土地開發的容積。

  七月上路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明定容積移轉評點制度,例如基地連接八公尺道路可拿八%(八分),地面綠覆率一五○%以上得兩分,依此類推,但移轉上限不變;另山坡地上限從卅%調降為廿%。

【整理:記者賴筱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