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工廠登記辦法修正上路 地方可彈性調整雙金 協助未登記工廠穩定營運
為協助地方政府因應不同區域產業發展及突發事件衝擊,並因應未登記工廠管理制度之執行實務運作,政府機關近日正式發布「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5條、第17條及第31條修正條文,地方政府得於特殊情形下,提出「雙金」(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優惠調整方案報經濟部核定後實施。
本次修法後,地方政府可依實際需要提出階段性雙金優惠措施,使因國際經濟波動、產業環境劇烈變化及重大天然災害等特殊情事,而受營運影響的業者,有適度喘息的機會,協助受影響業者維持營運韌性。同時保留因地制宜的彈性、由地方政府依其轄內具體情況,在不影響雙金運用的前提下提出,以同步落實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及穩定產業經營的政策目標。
雙金制度仍將維持專款專用原則,相關收入持續作為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及周邊公共設施改善用途;本次修法主要係增加地方政府政策調整工具,使地方得視實際需求更靈活推動輔導工作,兼顧產業發展與管理效能。
未來將持續配合各地產業發展及
工廠營運情形,並協助地方政府依修正規定妥適運用相關機制,以提升整體制度執行成效。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