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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因資金需求,想出售土地來籌湊,聽說……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可以減徵土地增值稅,所以去財政稅務局向承辦人員確認及瞭解應檢附之資料。
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除了「重劃負擔總費用」可以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先予以扣除外,還可依照計算後之稅額再減徵40﹪,且若持有該筆土地超過20年以上,適用累進稅率時可再享有長期減徵優惠。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重劃減徵僅適用於「舉辦第一次規定地價後才辦理重劃」的土地。
若土地係重劃後分配時,實際分配之面積多於應分配之面積,另行以繳納差額地價方式取得增加分配之土地,因取得的所有權人並未以該增配的土地參與重劃開發之改良行為,與土地所有權人以其所有土地參與重劃致負擔重劃費用的情形不同,所以取得該增配土地再移轉時,不能扣除重劃費用,但仍可減徵40%土地增值稅。
申請重劃後第1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時,請檢附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文日期: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