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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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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倉庫使用之房屋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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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林先生詢問,自己所有的房屋,沒有設立營業商號,僅供存放貨物使用,仍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嗎?

  民眾常誤解設有營業商號登記之房屋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所謂營業使用不以門市交易為限,營利事業內部工作與營業有關,與營業使用不可分離,即使該房屋沒有設立營業商號登記,僅堆置與營業有關之物品,仍應以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遇假日順延)前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起適用。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文日期:202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