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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5-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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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出售地與重購地須為同一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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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出售土地,於2年內以配偶名義購買土地,可否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土地所有權人因換屋需求在2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不論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如購買土地的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餘額者,可申請退回原出售土地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出售土地與新購土地除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外,土地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才符合重購退稅規定。若本人出售土地後,再以配偶名義新購土地,因土地所有權人不同,仍不得退稅。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文日期: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