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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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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產業園區 有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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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產業園區 有三要件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7.06.20

  前瞻基礎城鄉建設將打造地方產業園區,地方爭取開發經費的競爭條件出爐,有三大條件,包括是否提供未登記工廠及能源專區使用等,已有15個縣市向表達爭取新開發產業園區的意願,以活絡地方經濟。

  蔡英文總統昨(19)日前望宜蘭視察,也為前瞻計畫宣傳,她表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目的,就是要讓那些縣市政府長期規劃、但卻因為經費不足而無法執行的基礎建設,可以開始執行。只要地方準備好了,中央一定會全力支援。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城鄉建設,預計四年投入200億元,開發建設地方型產業園區,行政院政委張景森上周邀集相關部會,討論地方型產業園區的競爭機制與條件,達成共識。

  知情官員表示,未來地方要爭取這200億元的經費,必須符合三大條件,包括第一,前瞻性,園區的開發規劃,是否有執行政策,例如優先提供未登記工廠使用、太陽光電或風電等能源專區、廠房只租不售等。

  第二,合理性,投入經費的合理性及預期效益。第三,完整性,是否有園區管理及環境維護等永續經營的完整計畫。

  符合條件者,中央將優先核准,挹注經費開發,地方自籌款比重也會考量地方財政,如台北市等財政能力最好的第一級縣市,中央補助35%,地方自籌75%。財政較差的第四及五級縣市,像宜蘭、彰化等,中央投入70%,地方只需自籌30%。

  知情官員表示,地方產業園區開發案有三大塊,包括第一,135億元投入183公頃新增園區及現有工業區的公共設施改善。現有工業區設施改善,預計提供17處名額,以地方政府開發的工業區為主。至於新增的產業園區,希望一些未登記工廠較多的縣市(如彰化、台中、高雄及新北等)能多提報,目前已有15個縣市向中央表達開發需求。

  第二,50億元由中小企業處輔導成立具城鄉特色的產業園區,主要是扶植聚落發展的概念,不一定是實體園區。第三,15億元投入加工出口區,增蓋樓地板面積6.8萬平方公尺,讓更多高科技產業進駐。

【記者邱金蘭、楊文琪╱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