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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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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高取得成本 處分空間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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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高取得成本 處分空間更有彈性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7.06.20

  房市盤整又碰到去年上路的房地合一新稅制,部分持有多戶的高資產族群開始進行名下房產大清點,計畫讓未來出脫可能產生高額稅負的房產,先進行一次轉手,尤其是個人轉給自己擔任大股東的法人企業最多,一來墊高取得成本,二來本土法人不論何時移轉都是用稅率17%,相對具有處分的彈性空間。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表示,只要是2016年1月1日房地合一稅上路前取得,且持有超過兩年的不動產,處分時仍適用土地課土地增值稅、建物課財產交易所得稅的舊制,即使是豪宅採核實課稅,實際課徵的稅基小,節稅效果佳,也帶動2015年底實價登錄實施前的大量交易潮。

法人雖低稅 其他成本高

  而後續由個人轉手為法人持有,主要也是因為房地合一稅的本土法人稅率不管持有時間多長,稅率全為17%,短期處分的成本較低、處分時機較有彈性。

  然而,屋主延遲到現在才過戶,有些是為了撐過持有兩年才能免房地合一稅,有些則是土地增值稅想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且前一年無出租、營業。但必須提醒的是,法人處分雖適用低稅,但無論是貸款條件或房屋稅、地價稅等成本會較高,須同時考量。

  優美地產企研室召集人葉立敏表示,節稅考量的換手交易,以法人名義置產除了未來隨時轉賣都適用17%的相對低稅率,保有資產控管的靈活度以外,原持有自然人僅需負擔舊制的土增稅,以及個人售屋所增加的財交稅,更有利的還可以同步為自己的公司資產締造新行情,高價揭露可認列更多虧損,未來轉賣若價差不大、表面獲利不多,僅課獲利的17%,都是節稅策略。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