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房地新聞 >公保地徵收不完整 桃市議員要求民眾可退回當初徵收款

房地新聞
[ 2022-01-26 ]

字體大小調整

公保地徵收不完整 桃市議員要求民眾可退回當初徵收款

收藏

列印

  桃園市有很多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不完全,因土地早過了15年登記期限,但用地單位不願出具證明,致土地買賣還要繳土地增值稅、繼承也有遺產稅問題;市議員李家興今在議會提案,要求市府修正自治條例,讓民眾繳回當初的徵收款,讓徵收程序回歸原點;市長鄭文燦表示,會以專案方式處理,原則上會先解決土徵稅、遺產稅問題。

  鄭文燦表示,這些土地至少都有40年以上歷史,樣態非常的多,有的只發放農作物補償、建屋拆遷補償,有的只發放只給付1、2成土地款,此外,也有載明已徵收,但找不到徵收清冊,而當時還沒有土地徵收法,因此類似土地遍布全市,其中又有桃園、中壢最多,其中又以俗稱「蔣公路」的春日路最有名。

  鄭文燦說,基本上類似的公保地,地主的土地已經給政府占用四、五十年,如今買賣還要繳交土地增值稅並沒有道理,這部分會先以專案方式解決,讓地主買賣免交土地增值稅,至於容積移轉問題,由於事涉用地單位,加上未徵收的樣態非常多,會請都發局研議具體可行辦法;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這是歷史共業,會針對議員的提案進行討論。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22.01.25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