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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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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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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來電詢問,因繼承分割不動產,如分割之結果與應繼分不相當時,是否需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遺產包括動產及不動產,如因繼承分割不動產,不論分割之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繼承人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嗣後再辦理分割分別共有登記者,亦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爾後繼承之土地再行移轉核計土地增值稅時,其前次移轉現值係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準。

  如您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