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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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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未辦繼承房地 稅捐稽徵機關可聲請代位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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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繼承人遺有欠稅未辦繼承房地,而繼承人又怠於行使繼承登記時,稅捐單位可代位聲請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改列其繼承人為債務人,對被繼承人所遺不動產進行強制執行作業。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死亡後遺有欠稅未繳納時,稅務局除查調欠稅人所得及存款等資料,以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外,若被繼承人之不動產屬繼承人遲不辦理繼承狀態,則稅務局可向國稅局聲請代辦欠稅人遺產稅申報後,據以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代位繼承登記。近日有被繼承人李某欠繳99年至101年房屋稅,其名下除遺有4筆不動產外,尚無其他具實益財產可供執行,因繼承人等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亦未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為確保租稅債權,乃由稅務局聲請代位繼承登記。

  稅務局提醒民眾,被繼承人如生前尚有未繳納之稅捐,應由繼承人於被繼承人遺有財產範圍內代為繳納,尚不得逕以繼承人之固有財產為強制執行。所以,繼承人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或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者,稅務局可循相關程序,代位辦理繼承登記,以利欠稅後續執行作業。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202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