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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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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房屋要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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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增建,不論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均應納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

  該局進一步說明,增建完成後,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於完成之日起30日檢附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2021.01.20
【臺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