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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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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稅收 罔顧民意堅持「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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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國內爭取降低或取消機車貨物稅的聲浪,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機車課徵貨物涉及環保,同時有10%統籌給地方政府,稅收調降將減少地方財源,茲事體大,目前考量把貨物稅與能源稅納入一併調整,必須要行政院、經濟部與環保署一同討論,時程上應該不會這麼快。

  因為時空因素,國內貨物稅是對某些特定貨物所課徵的租稅,基本原意就是奢侈稅。根據行政院財政改革委員會2002年6月的「貨物稅之檢討」自行研究報告,提及貨物稅的課稅原則,指出「課徵貨物應考慮量能課稅原則,換言之,具有奢侈性之物品,應列入課稅範疇,並避免對生活必需品課稅。」

  更進一步檢視俗稱奢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規範的特種貨物中,與車輛有關只有針對小客車「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且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三百萬元者。」

  時空轉移至今日,機車早已成為國民代步工具,而是多數國人的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一。既然機車不再是法律明定的奢侈品,為何當年以奢侈稅為立意出發的貨物稅,遲遲不肯取消?

  車輛公會主張貨物稅是過去的「奢侈稅」,呼籲取消17%的機車貨物稅,現在不應再課徵,希望透過降稅對年輕人、弱勢勞工族群產生實質助益。還有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及邱志偉分別提案修法,都是希望調降或減免機車貨物稅。

  在國內因為疫情造潮經濟衝擊的當下,政府是否要思考加速減免不合理的稅收制度,對人民帶來實質助益,而不是為了地方稅收,遙遙無期研議再研議,到最後受到最大傷害的依然是基層百姓。

資料來源:匯流新聞網 2020.06.19

【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