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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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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補助免所得稅 有法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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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行政院召開臨時院會通過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案。據了解,財政部在此階段修法中,納入因疫情自國家取得的各式各樣補助、津貼,皆不課所得稅,像是企業取得補助款、醫護人員日領萬元危險津貼,皆可免課所得稅,讓政府補貼美意不打折。

  至於疫情當前,外界對於減稅有高度期待,不過財政部至今對於更大規模的減稅措施仍未鬆口。財政部官員表示,減稅茲事體大,是要全面大放送還是針對個別產業來減稅,仍有許多討論空間,且減稅涉及修法恐緩不濟急,仍須視疫情發展來滾動式檢討,目前仍傾向特定產業由主管機關採補助方式而非減稅。

  官員表示,紓困振興條例第二階段的修法,針對個人或企業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依據現行特別條例第9條領取國家各式各樣補助、津貼者,財政部方面將在特別條例中增修條文明訂可免課所得稅。

  官員解釋,像是衛服部初步規劃針對醫護人員進到加護病房,發放每人每日1萬元的風險或危險津貼,依現行稅法,較難認定為「政府贈與」而適用免稅,未來特別條例修法通過後,將有法源可免納所得稅。

  又以企業來看,原本依稅法規定,公司接受政府機關各種補助款的經費,應列入取得年度收入來課稅,不過財政部考量此次疫情嚴重程度,影響產業甚深,針對這部分補助收入,也將提供免納營所稅優惠。

  此外,財政部日前也已發布解釋令,民眾若因新冠肺炎遭受到隔離,每日領到1,000元、兩周共1.4萬的防疫補償,可視為政府贈與,免納所得稅。

  官員表示,因應疫情影響,財政部已提出三大紓困措施,包括因疫情隔離可延長申報及繳稅期限、繳稅有困難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綜所稅首波退稅提前發放等,協助納稅人度過難關。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0.04.05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