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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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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可享雙重土地增值稅減稅優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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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無論是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辦理的重劃土地,或是民眾自辦市地重劃的土地,於重劃完成後第1次移轉,除了重劃費用可自土地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中扣除外,還可再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

  該局說明,參與重劃的土地,請記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土地重劃費用證明,嗣後重劃土地移轉時檢附該證明書正本,即可享有土地增值稅雙重減稅優惠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2020.02.27
【臺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