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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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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研發抵減 開始申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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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國稅局提醒,《產業創新條例》研發抵減申請作業已經開始,營利事業想利用研發支出投資,抵減去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即日起可以開始向經濟部提出申請。

  研發投資抵減優惠原訂於2019年底落日,不過因應去年產創條例修法,已經延長到2029年。

  官員指出,依據產創條例第10條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等,如果最近三年內沒有嚴重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衛生相關法規的紀錄,投資於研究發展的支出,可以選擇二種方式抵減營所稅額,第一種是以當年度研發支出,直接抵減同一年度營所稅額,最高可抵減15%研發支出金額;第二種則是在支出金額10%限度內,從支出同一年度起,連續抵減三個年度的營所稅額。

  官員表示,上述兩種抵減方式,只要擇定之後就不能再行變更,最高可以抵稅的額度,也不能超過營利事業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

  企業不論想採哪種方式抵稅,都必須先向主管機關經濟部提出申請,官員表示,主管機關將會就研發計畫、相關憑證等,確認研發事實存在,申請期間從當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前三個月開始,也就是說,每年5月申報營所稅的曆年制企業,2月起就可以開始提出申請。

  官員表示,適用租稅優惠的支出,主要包括研發活動及專案支出二類,其中專案支出包括四種:專為用於研究發展所購買或使用的專用技術;專為研發所購買的專業性或特殊性資料庫、軟體程式及系統;委託國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的費用;與國內、外公司共同研發支出。

  安侯建業稅務部營運長張芷也提醒,去年產創條例修法後,新增智慧機械及5G設備的租稅優惠,相關投資支出同樣可以抵減營所稅額,這二項優惠同樣已經開放申請,提醒去年度已進行相關投資的企業,把握期間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0.02.07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