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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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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他人報稅 要確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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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民眾由於工作忙碌、出門在外等因素,而委託他人代為申報綜合所得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即便委託他人,納稅人本人記得要確實核對申報內容,以免漏報受罰。

  北區國稅局舉例,過去曾有納稅人因工作出差,委由妹妹幫忙申報所得稅,結果國稅局查核發現,這名納稅人漏報受扶養親屬營利、利息、租賃及其他所得約47萬元,遭國稅局補稅加罰。

  後來這名納稅人提起復查,然而國稅局表示,其透過健保卡下載所得資料,卻未據實申報查調資料中提供的所得資料,確實有過失,不能以委託他人辦理為由而免責,因此駁回復查申請。

  國稅局強調,由於所得稅申報是對本人直接產生效力,本人應要再確認申報資料完整性,以維護權益。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0.01.13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