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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2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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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地政109年申報地價開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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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109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已於1月1日公告,樹林地政事務所將自1月2日至1月31日止,受理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只要土地坐落在新北市境內之民眾,可備妥身分證明文件或委託他人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小而能地政工作站申報,亦得以郵寄、傳真、網路申報方式辦理。 

  樹林地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規定地價後,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今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公告期間內以公告地價80%-120%範圍申報,逾期未申報者,將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若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則以公告地價120%核定,該申報地價將作為日後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之依據。 該所提醒,除臨櫃、郵寄及傳真申報外,為減輕民眾往返奔波辛勞,亦提供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的網路申報地價服務,民眾只要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即可輕鬆完成申報,歡迎有需要之民眾多加利用。 

資料詳洽: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電  話:02-26808001 分機307
撰  稿  人:黃國彥 (或新聞聯絡人:黃瓊慧)

資料來源:新北市訊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