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海外資金專法今上路施行 財長:台灣加速經濟轉型升級

財稅新聞
[ 2019-08-15 ]

字體大小調整

海外資金專法今上路施行 財長:台灣加速經濟轉型升級

收藏

列印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今天正式施行,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各國大廠都陸續從中國撤離,專法上路可望引導海外資金回台進行實質投資,為台灣帶來加速經濟轉型升級的機會。

  根據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規定,海外資金匯回台灣首年享優惠稅率8%、第2年10%,若進行實質投資可退回一半稅金,即稅率最低4%及5%。不過,匯回資金須存入專戶控管5年,屆滿5年每年提取3分之1,滿7年才能全部提取。資金運用方面,可自由運用5%資金,另25%可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金融投資,但不得用於購買不動產或不動產信託基金(REITs),以避免炒房。

回台實質投資 稅率減半

  蘇建榮表示,美中貿易戰再升溫,中國投資不確定升高,各國大廠都陸續從中國撤離,台商做為供應鏈的一環,同樣開始進行產能移轉,轉向東南亞或回台投資,美中貿易戰促成的回台推力,加上國際反避稅浪潮,台商個人或企業都有匯回海外資金的需求。

  蘇建榮表示,財政部5區國稅局先前就設窗口,提供海外資金匯回諮詢,已有不少台商表示,要在專法上路後將資金匯回;各區國稅局也將在8月下旬召開座談會,解答台商對於專法的疑問。

  安永會計師楊建華表示,個人將海外資金匯回,若走一般匯回方式,稅率20%,但海外已繳納稅款可扣抵,專法稅率8%、10%不見得會有誘因;不過,若是有投資需求的企業,資金回台實質投資後稅率可再減半,走專法匯回的意願相對較高。

  楊建華說,受到美中貿易戰影響,許多台商會想回台投資,在大環境推波助瀾下,就算貿易戰沒繼續升溫,仍有不少台商想走專法匯回海外資金。

資料來源:自由財經 2019.08.15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