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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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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適用產創投抵 留意上限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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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已在6月通過產創條例修正案,除延長優惠10年外,還有增加智慧機械、5G等企業投抵項目,明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但國稅局表示,企業適用產創條例要留意抵減上限。

  不管是智慧機械、5G或是一般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單項上限皆為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而產創條例修正案明訂,企業當年度合計抵減總額不能超過50%營所稅額。

  換言之,每一個投抵項目除30%營所稅上限,合計三種投抵不能超過50%營所稅。

  官員指出,企業要適用產創優惠,其前提是3年內沒有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法等重大違規。如果企業採用一般研發支出投抵,有兩種方式可選擇,第一是在支出金額1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營所稅額。第二在支出金額10%限度內、3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額。

  若企業適用智慧機械、5G優惠,同樣也是二擇一形式,第一是在支出金額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營所稅額。第二是在支出金額3%限度內、3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額。智慧機械抵減優惠期限為2021年底,而5G則為2022年底。

  但官員提醒,企業在實務上往往會忽略抵減上限。他舉例,過去曾有B公司在申報2014年營所稅時,列出產創條例的研究發展支出2,160萬元,並選擇當年度抵減15%方式,因此申報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24萬元。

  國稅局掐指一算,B公司2014年營所稅總額740萬元,照30%上限規定,B公司最多能抵減222萬元,要求B公司針對多列102萬元補稅。

  官員表示,如B公司2019年營所稅額不變,則明年申報時B單項抵減最多為222萬元、合計所有產創抵減額上限則為370萬元。不過,企業仍有例外條款,如果公司是適用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或是其他優惠條款,法規明訂當年度為最後抵減年度,則抵減金額不受限制。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9.08.06
【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