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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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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匯回專法綁CFC 勤業眾信:台商應善用三年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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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可望在本周立院臨時會三讀通過。不過,立委提案將專法綁定「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條款,最快2022年讓CFC上路。勤業眾信聯合執業會計師陳惠明認為,台商應善用這三年的緩衝期提前布局、因應國際反避稅趨勢。

  據了解,未來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將是胡蘿蔔,讓台商海外資金用優惠稅率第一年8%、第二年10%回台,因來源不明而被他國凍結的資金帳戶、受免稅天堂經濟實質法案威脅之紙上公司有望藉此解套。

  但如果資金還是停泊在海外,象徵鞭子的CFC將會接踵而來,最高課徵20%稅負。

  事實上,2016年CFC及「實際管理處所」(PEM)規定就已修正通過,但考量租稅公平及配套措施等因素,因此我國未明確訂定CFC及PEM施行日期。

  CFC指的是企業或個人持股海外紙上公司50%以上股份或有實質影響力,則比照我國收入課稅。另個人、二親等以內親屬合計持股或資本額10%以上,同樣有公司影響力。

  企業CFC是依照公司所在地來源所得課徵七成營所稅率、即為14%;個人則是按海外所得基本稅負制、扣除670萬免稅額後依20%稅率課稅。

  PEM則是不論持股情況,只要海外公司的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則海外公司所得視為我國企業、依照營所稅率20%計稅。

  法規長期懸而不決也導致企業經營不確定。陳惠明指出,如今立院提議讓CFC脫鉤PEM率先施行,也明確給予企業及個人調整境外資金及投資架構施行時間,財政部也早已完善相關適用辦法及審查要點,稽徵層面應無疑慮。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9.06.24
【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