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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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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季將至 會計師談今年三大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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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誠(PwC)執業會計師暨合夥人洪連盛8日指出,今年報稅有三大新特色,第一是列舉健保費用,不用在同一申報戶也能適用。第二是公益出租、委託包租代管等,最高每月1萬元租金免稅。第三是個人對中央或地方政府捐贈,可全數做列舉扣除。

  報稅季節即將來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8日舉辦「申報個人綜所稅」記者會指出,財政部在今年初公告函釋放寬民眾列舉健保費規範,過去只限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申報戶才能認列,今年只要是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健保,不用在同一戶也可列舉扣除。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與財政部「107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屋主所獲得的租賃收入及權利金所得,可採用列舉扣除方式,以單據核實認列成本。但若沒有單據,則按照費用標準,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等於57%租金收入要計稅。

  而2017年上路的住宅法第15條公益出租人條款,民眾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再適用43%計為成本、57%課稅規則。不過洪連盛表示,今年我國將公益出租人43%必要損耗及費用率提高到60%。換言之,公益出租人今年不僅每月可免稅1萬元,還能抵減6成收入,等於單年租金收入扣除12萬後、僅4成要計稅。

  另外,如果是按照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屋主委託代管業或是出租房屋給包租業者做專案管理服務,租期1年以上可享有每屋每月最高6千元租金免稅,如果無法出具必要費用單據,月租金超過6千元至2萬元部分可減除53%為必要損耗及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則以原制43%減除,同樣也是今年報稅新優惠。

  洪連盛指出,財政部在2018年中公布新函釋,個人對中央或地方行政法人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列舉扣除,民眾捐500萬元給縣市政府,那報稅就能抵減同額度,不會受限捐贈機關團體僅20%抵稅的機制。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9.04.09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