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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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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開始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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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108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將由各地政事務所自4月1日起開始公告至6月30日止(末日為假日,順延至7月1日),共3個月。今年度公告被繼承人計8,737人、土地19,810筆、建物計1,324棟,依108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達新台幣299億餘元,相關公告清冊可於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或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里辦公處及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查詢。
https://www.land.ntpc.gov.tw/ch/index.jsp

  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地政局貼心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另民眾如果不清楚申辦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可以利用該局網站設置的想要找查-登記案件流程及應備文件查詢-繼承
https://www.land.ntpc.gov.tw/ch/home.jsp?id=987&parentpath=0,16,982


  點閱了解相關資訊。如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因列冊管理期滿而遭標售。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資料詳洽:地政局地籍科專員 2019.04.01
【謝秀琳/電話(02)2960-3456、(02)2960-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