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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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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汙染工廠違法擴建可重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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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農地違規工廠政院昨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全面納管2016年5月20日前的未登記工廠,規定須在修法通過後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未來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業者可以依規定取得土地合法使用,群聚地區優先採新訂都市計畫或開發產業園區規畫處理。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簡任技正雲瑞龍昨天在經濟部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推估農地違章工廠約有3.8萬家,根據現行列管的未登記1.1萬家工廠中,約有0.72%屬於高汙染行業,據此推估未列管的三點八萬家工廠可能有273家為高汙染行業,包含輪胎、煉製業、表面處理業等,「我們會給它(高汙染違章工廠)一定的期限,要關場、轉型或者是遷廠。」

  雲瑞龍指出,低汙染工廠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若又違法擴建廠房、增加中高汙染製造等,罰緩將從現行10,000到50,000元,一口氣提升10倍至100,000到500,000元,並且應於三個月內限期改善,否則將廢止特定工廠登記,並斷水、斷電、拆除。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19.03.29
【記者陳熙文、張語羚/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