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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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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首報族注意囉!2/15起申請稅額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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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曆春節假期結束,雖然距離綜所稅申辦仍有一段時間,但部分前置作業已展開。首次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如欲適用107年度稅額試算服務者,可於2月15日至3月15日採線上申請、親自或委託他人臨櫃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讓5月報稅更簡便。

  所謂的稅額試算服務,是國稅局提供民眾更便利的報稅方式,會幫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試算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並將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寄發給納稅義務人,民眾同意試算結果就能直接上網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今(108)年首次申報者,如欲申請適用這項服務,可選擇線上申請,以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全民健康保險憑證等做為通行碼,在財政部網站申請。

  同時,若選擇採臨櫃申請者則須填妥申請書,並提示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若交付的委託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者,須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留存備查。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也提醒,首次申報民眾如果有下列情況,並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必須自行辦理結算申報。包括「107年度有結、離婚或夫妻分居情形」;「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及子女,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登記資料」;「有其他符合列報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條件的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家屬」;「有其他非屬稽徵機關可提供試算所得資料範圍的所得」;「採列舉扣除額」等。

資料來源:卡優新聞網 2019.02.12
【記者:張家嘯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