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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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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成交申報登錄 延至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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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昨(三十)日表示,配合農曆春節假期,不動產成交案件的交易價格申報登錄期限,如果是在九天連假期間(二月二日至十日),可延長至二月十一日連假後第一個上班日再申報,讓國人輕鬆過好年。

  內政部指出,依規定不動產買賣登記案件於登記後三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登錄交易價格。但因今年春節連假長達九天,不少案件最後申報登錄期限會落在連假期間,為方便民眾申報,若案件最後申報登錄期限為二月二日至十日者,一律展延至二月十一日廿四時。

  新春期間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報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將維持正常運作,仍可正常申報登錄,歡迎多加利用。

  內政部提醒,成交案件未於展延期限內申報交易價格者,將視為逾期申報案件,處三萬至十五萬元之罰鍰,至改正為止,請民眾注意申報時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9.01.31
【記者傅裕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