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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8-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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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課稅…產官別再抬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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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工商協進會大老們諮詢引資回台方案,先是質疑回台三要件太嚴苛,順勢加碼砲轟財政部,老是用追稅的心態看整個產業和創新,呼籲別再找稅務出身的財政部長。財政部立刻用臉書與新聞稿澄清,非在追稅,是在課合理的稅!雙方情緒喊話,各有立場,若不先釐清今日稅政與稅制的前因後果,很難期待後續理性溝通。

  首先,當工商大老抨擊財政部以追稅心態來看產業及創新,也應當平心靜氣地思考,今日稅政如何落到這番田地?恐怕大企業家對稅制抱持投機心態也難辭其咎。從1960年代獎勵投資條例開始,90年代促產條例與今日的產創條例,將近60年不斷變換名目大量給予投資的獎勵優惠,是否養壞了企業主的胃口「沒租稅優惠,為何要研發?」,也讓財經官員把「租稅優惠=產業政策」視為理所當然。

  又以攸關新創的技術股課稅爭議來說,原先財政部堅持技術入股時所得就實現立即要繳稅,無非因為入股當下若不課稅,賣出股票則成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形成課稅漏洞,但因阻礙新創,勉為其難地用緩課來解套。

  類此包含證所稅免徵與股利所得分離等各種對大企業主量身訂做的稅賦減免,早就養出不公平、不均衡的稅制怪獸,潛伏在各個場域伺機反噬飼主,所謂稅官老想著追稅、個案濫用實質課稅乃至台幣貶值,都不脫這種結構性果報。

  其次,財政部此次回應「是課合理的稅」,過去也曾說過「富人應繳稅做功德」,卻從未強調「依法」課合理的稅,或「依法繳納與徵收公平稅負是現代公民與稅官雙邊協力的職責」,表述出財稅官員顯然沒有將依法課稅與正當法律程序─徵收人民財產權的最根本合法前提,認真當做一回事。今天財政部及所屬官員普遍被冠上「稅吏」的負面刻板印象,原因無他,正是稅務行政常藉口實質課稅繞過法律要件,草率調查立即開單的情況迭遭詬病,引人稅收超徵掛帥的負面觀感。換言之,當財政部政令宣導只看到合理課稅,卻絕口不提合法課稅,不正是引導稅官,只要心中認為合理,就可不顧法律界線追稅到底,那企業與一般人民法律權益在哪?

  再者,準確且公平地呈現數據,是有效溝通的基本前提,這跟財政部長是稅務或學界出身沒有關聯,不過財政部數據,近來要不是前後矛盾,不然就是沒把衡量基礎講清楚,這已嚴重損傷稅政公信力。例如年年稅收超徵,究竟是國家不缺錢?還是因為預算編列年年失真?107年初股利所得改分離課稅、提高薪扣額到20萬,並加3%營所稅的稅改包裹過關之後,新財長改口說之前減稅太多、稅基不足,所以長照、幼兒扣除免議!

  還有財政部每次都以台灣租稅負擔率12.9%,企業有效稅率13-14%,都是全球倒數,反駁台灣沒有減稅本錢,但是國際上公布的租稅負擔率,個人與雇主負擔的勞健保,還有菸品健康捐等「社會安全捐」都會被加入計算,才能客觀衡量人民實質負擔公共支出的比率,反觀財政部歷來只公布「不含社會安全捐」的數據。

  財政部及所屬官員如果要洗刷「拖累經濟發展的豬隊友」標籤,透過社群媒體你來我往,不過提油救火,放送租稅優惠更無濟於事,只要能做好依法課稅、主動檢討解釋函令,擺脫稅收掛帥思維(如導入平衡計分卡的績效評量模式),就足受人尊重了。

  大企業主更得認清,浮濫優惠的台灣稅制,反倒是弱化台灣長期競爭力的慢性毒藥,既然自詡國際級企業,那就依照國際規矩來,引資回台方案雖是因應時勢的短期振興方案,更宜思索如何在金留台灣的前提下,有助台商全球布局。有鑑於國際稅捐資訊交換的死限迫在眉睫,再抬槓下去就只剩下全民皆輸的選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18.12.26
【黃士洲、作者為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