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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8-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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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地價稅訂於11月1日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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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地價稅訂於11月1日開徵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8.10.30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本(107)年地價稅開徵期間訂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為期一個月,繳款書將於10月底前郵寄送達予各納稅義務人,請記得如期繳納,避免因遲延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每逾繳納期限2日,加徵本稅1%滯納金,最高加徵15%)。

  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登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8月31日前辦竣土地移轉登記者,以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負擔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價稅,若在8月31日之後(如9月1日)才辦竣移轉登記,則為原土地所有權人負擔當年度地價稅,非按買賣雙方持有土地期間比例分別課徵。另拍賣案件拍定人如在107年8月31日前領得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107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為拍定人(新所有權人);於107年9月1日以後領得者,107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即債務人)。

  本年地價稅係按107年申報地價計徵,嘉義縣107年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及一般用地課稅級距表(累進稅率計算)如下:
 
  為因應行動支付時代來臨,鼓勵民眾下載行動支付APP繳納地價稅,該局特別舉辦抽獎活動,於地價稅開徵期間以行動支付繳納嘉義縣地價稅者,可參加抽獎活動,獎品為500元全聯禮券,共計30名,活動截至11月30日止,請民眾把握機會多利用行動支付繳納地價稅。除此,凡於活動期間至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推廣行動支付繳稅活動現場以行動支付APP繳納嘉義縣地價稅成功者,並經由該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平台捐贈雲端發票2張,即贈好禮1份。

  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如對本(107)年地價稅稅單之應納稅額、課稅內容有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撥打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811、814至817,民雄分局05-2260505分機111至116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