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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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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南崁溪銅總量管制 1工廠未提計畫恐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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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南崁溪銅總量管制 1工廠未提計畫恐罰300萬元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18.07.06

  工業區排放重金屬廢水,長期汙染下游農地,嚴重影響民生健康,為加強管制工廠排放廢水,桃園市環保局今年針對南崁溪流域,實施銅總量管制,要求排水量大的工廠、於4日前提出自主削減計劃,環保局表示,僅1家工廠未按公告於期限內提出,環局將依法告發最高開罰300萬元。

  環保局指出,早期工業區林立,桃園市現有1萬2千多家工廠,其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行業相當多,因未妥善處理導致廢水長期排入河川中,影響下游灌溉用水,造成農地受到重金屬汙染,嚴重影響民眾健康。對此桃園市針對190家流域周邊、使用或產生重金屬銅的工廠,著手進行放流水總量管制。

  環保局指出,105年首度在中壢工業區鄰近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規劃廢(汙)水排放總量管制區,要求區內事業放流水濃度符合加嚴後的放流水標準,公告1年後、今年2月3日緩衝期滿開始實施,迄今查獲1家工廠事業廢水重金屬項目,未符合加嚴後的放流水標準,已依法告發。

  環保局調查,新街溪五青橋等地區重金屬銅平均濃度,公告總量管制區前為0.227mg/L,改善後下降至0.1mg/L,埔心溪黃墘溪橋與中福橋銅區域平均濃度,由公告總量管制區前的0.521mg/L下降至0.269mg/L,汙染削減幅度超過50%,成效不錯。

  為有效控制重金屬污染,今年1月5日起針對南崁溪流域,擴大實施銅總量管制,排放標準將趨嚴,並要求沿線排放水量大於200立方公尺/日之既設工廠,於7月4日前提出放流水銅自主削減(管理)計畫,並報請市府核准。據統計,58家應提計畫者僅1家未在時間內提出,將依違反水汙法第9條告發,可處3至300萬元罰款。

  環保局提醒,今年提報計畫後,2年後將正式實施總量管制,若開始執行後,河川流域附近工廠仍未落實總量管制,未依削減計劃執行者,環保局將可依水汙法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提醒業者儘早改善。

【記者許政榆╱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