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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8-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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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開徵 小心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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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開徵 小心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8.05.08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淡水分處表示,一○七年度房屋稅業已開徵,繳納日期為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於限期內繳納,避免受罰。

  該分處特別提醒,本次房屋稅繳納期限至五月三十一日截止,逾期繳納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如徵一%滯納金,納稅義務人於六月一日及二日繳納者雖仍屬逾期案件,但不會加徵滯納金,六月三日始繳納者則加徵一%滯納金,之後每逾二日再加徵一%,最高加徵至應納稅額的十五%;若逾三十日未緻納者,除加徵最高滯納金十五%外,將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避免受罰。

  如義務人未收受到房屋稅單或有任何房屋稅疑問,可親至該分處現場補單及詢問,或撥打服務電話:二六二一二○○一,由總機轉接承辦人為您服務。

【記者潘昱帆、潘鴻志/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