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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8-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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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齡非免徵要件…40歲老屋 照繳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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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齡非免徵要件…40歲老屋 照繳房屋稅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8.04.16

  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但不少民眾誤會只要房屋老舊、屋齡高,就可免徵房屋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其實房屋稅課徵與屋齡無關,而是視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課徵,如高市房屋現值10.6萬元以下者免徵。

  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不少民眾以為屋齡高就可免徵房屋稅,結果有民眾住家屋齡已逾40年,還是收到房屋稅單。

  高雄市稅捐處說,房屋稅是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現值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所在地段等級為計算依據。

  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要件,以高雄市為例,住家房屋現值10.6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就算屋齡再老,房屋現值達到課徵標準,還是要繳稅。

  許多民眾在頂樓加蓋,也可能影響房屋稅課徵。稅捐處說,如果加蓋只是遮陽防雨的簡陋棚架,沒有門窗及牆壁,就可免徵房屋稅,但若有門窗、牆壁增加使用價值就會課稅,屋主須在30天內,向房屋所在稅捐機關申報。

  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頂層樓梯房、升降梯間、機械房、水箱等屋頂凸出物,都是房屋稅課稅範圍。

  但頂層樓梯房面積合計若未超過20平方公尺,且沒有超過基層建築面積8分之1,就可免徵房屋稅。在頂樓增建廣告塔,因為也沒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也不會被課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