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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8-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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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建物重建 銀行放款上限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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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建物重建 銀行放款上限鬆綁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8.03.29

  地震頻傳,都市老舊建築林立引發安全疑慮,國內金融機構卻受限於銀行法建築融資上限,導致放款能量有限。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助危老建築所有權人資金融通,得不受銀行法放款融資比率「不得超過30%」限制,讓申請民眾能真正得到銀行融資協助。

  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危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營建署長吳欣修列席。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指出,依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的30%限制,但國內多家銀行建築放款總額已達26~29%,若不放寬建築放款限制,銀行在危老建築重建計畫的融資能力或許恐有不足。

  郭正亮說,為協助危老建築所有權人或起造人資金融通,提升財務可行性,因此參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立法例提出修法,以利銀行協助提供危老建築重建計畫融資。

  初審通過條文新增,商業銀行為提供參與重建計畫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籌措資金而辦理放款,不受銀行法第72條之2限制。但為兼顧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金融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規定商業銀行放款的最高額度。

  營建署長吳欣修會後受訪時表示,盼推動危老建築重建時,金融機構提供相關貸款服務能放寬,因受限銀行法規定,放款融資比率不得超過30%,目前很多銀行都已達26~29%,希望協助把門檻打開,讓申請危老建築重建的民眾能真正獲得銀行融資上的協助。

  他表示,過程中營建署也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關業者溝通,他們也期待藉修法能幫助更多需要危老建築重建的民眾。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