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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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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共生 電協金最快4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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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共生 電協金最快4月上路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8.03.02

  電廠周遭地區將可望享有電廠回饋金。經濟部公布「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費率,依發電類型不同,須提撥每度0.006至0.024元不等的電協金給地方,最快4月可上路,台電、再生能源電廠、台塑麥寮電廠等9大民營電廠(IPP)都將適用。

  至於高壓變電所附近,則須提撥每度0.0015元電協金回饋地方。

  能源局官員表示,電協金分成直接補助型和專案型兩類,前者占7成,直接撥給地方、後者透過專案發放。未來新設發電設施,及現行電廠未與地方達成協議者都適用。

  官員指出,電廠設置裝置容量超過20MW(百萬瓦)都須提撥電協金,以發電廠為中心,燃氣電廠半徑2公里、燃油電廠半徑5公里、燃煤半徑10公里內的鄉、鎮、市、區有望享有電協金。

  官員表示,提撥費率主要依排碳係數而定,排碳量愈高電協金也就愈高,費率最高的是燃煤發電,最低是太陽光電。

  官員說明,專案型電協金需透過申請,電廠、電源線或輸變電設施周邊直轄市、縣市轄機關、鄉、鎮、市、區公所、農漁會,以及相關團體可提出專案計畫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直接撥付電協金。

  官員指出,若既有電廠已與周遭居民達成協議,就遵照既有協議即可,未來新電廠設施,或是未達成協議的電廠,則需適用新法。

  由於電廠設施有鄰避性,過往台電為維繫地方關係,讓開發案順利進行都會提撥回饋金。官員表示,因台電已有內部《促協金要點》,所以可依照既有協議,未來新設發電設施再比照新制即可。

  台電指出,台電每年會提撥前一年電費1%,依不同發電類型給予不同費率電協金給電廠、高壓電線周遭居民。過去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時,也會內含促協金。

  兩年前,台塑麥寮電廠曾因電協金運用問題與雲林縣府起爭執,當時縣府質疑麥寮電廠沒有明確公布電協金運用方式,15年來隱匿27億元電協金。

  官員指出,將電協金制度化是依照電業法規範,有利於促進電廠及周遭居民關係。

【陳鷖人╱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