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房客擁租金補貼資格 房東免申請即可享優惠稅率

財稅新聞
[ 2018-01-30 ]

字體大小調整

房客擁租金補貼資格 房東免申請即可享優惠稅率

收藏

列印

房客擁租金補貼資格 房東免申請即可享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8.01.30

  財政部昨(29)日核釋,房東出租房屋,若承租人擁有租金補貼的申請資格,其房東就符合公益出租人條件,在認定的期間內,可免向主管機關進行申請,直接使用1.2%的房屋稅稅率進行課稅。

  根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若為自用住宅,就可享有1.2%稅率來課徵房屋稅;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其稅率為1.5%至3.6%之間,由各縣市決定其稅率。

  但若房東為公益出租人,依內政部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出租人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定公益出租人,若通過後、經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者,該出租的房屋,可以按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1.2%來課徵房屋稅案件。

  官員指出,出租人常因忘記或是不熟知規定,未申請公益出租人資格,而是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其承租人的租金補貼申請案,自行認定出租人為公益出租人,但這類的情況,是否可以使用1.2%稅率課徵房屋稅,而產生疑義。

【劉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