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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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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三讀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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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三讀之後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8.01.24

  立法院上週三讀通過稅改方案,儘管減稅金額由69億元擴大至198億元,但除了綜所稅扣除額調幅擴大、股利分離課稅稅率調高以及中小企業營所稅調高延緩外,其餘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並未考量美國稅改衝擊而進行調整;在美國稅改即將掀起全球租稅戰爭之際,這樣的稅改方案是否足以因應,外界難免有所質疑。

  美國稅改方案於去年9月27日公布、12月20日通過,將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由39.6%降至37%,同時調高標準扣除額;公司所得稅率由35%降至21%,企業海外獲利匯回一次性稅率15.5%。台灣稅改方案於去年9月1日公布、今年1月18日通過,將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回40%,同時提高4項扣除額;營所稅率由17%調高至20%,保留盈餘由10%降至5%。

  兩相比較,美國稅改偏重對企業減稅,希望藉此吸引企業投資,達成「美國製造」目標。台灣稅改則偏重對個人減稅,營所稅調高雖搭配保留盈餘減半課徵等,整體營所稅還是加稅233億元,雖然營所稅20%在國際上不算高,但在美國稅改的對比之下,勢必引發企業界不滿。

  蔡政府將此次稅改稱之「全民稅改」,綜所稅減稅確實有助於提振民間消費,但對於吸引投資的效果恐怕有限。美國祭出1968年以來最大減稅案,中國也計畫積極減稅,全球租稅戰爭儼然成形;儘管我國稅改方案已三讀,政府還是要進一步檢討現行稅制是否足以因應,想要改善國內投資環境,除了解決「5缺」問題,稅制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鄭琪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