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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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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建51年 羅東都計周邊保護區解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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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建51年 羅東都計周邊保護區解編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8.01.17

跨3鄉鎮105公頃 採區段徵收開發

  宜蘭縣羅東都市計畫周邊一○五公頃保護區禁建五十一年,內政部昨通過解編,範圍跨及羅東、五結與冬山三鄉鎮;解編後,將以「區段徵收」開發,土地發回率四成可作住宅區。代理縣長陳金德強調,保護區當初是被「誤植」,解編後將建構南北水網,解決淹水問題,也能保障人民權益,回應大羅東居民長年期待。

  「羅東都市計畫工業區保護區變更案」內政部同意將計畫範圍的保護區,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和住宅區;縣府將透過「區段徵收」開發,地主需提供六成土地作為公共設施負擔用地與開發費用,發回的四成可作住宅區,開發經費約五十億元。

  縣府建設處指出,這一○五公頃土地,民國五十五年被「誤植」保護區,造成羅東都市計畫推動陷入困難,影響地方發展,延宕五十年未解,一千三百七十一名地主權益受影響。

陳金德上任力推 提案不到40天通過

  代理縣長陳金德就任後,全力推動此案力爭行政院支持。去年十二月八日,賴清德院長到宜蘭座談,被縣府列為第一案向賴揆報告,院長當天即請內政部長葉俊榮偕同陳金德現勘;翌日,陳金德再向賴揆請命盼全力促成。提案迄今不到四十天,內政部有關此案的會議、現勘,陳金德皆親自到場說明,完成歷史性任務。

  陳金德說,看到「保護區」解編,會以為是很沉重的問題,但此案被劃為「保護區」是兩次誤植,五十五年因都市計畫書圖不一致,當初現況是農地,計畫圖寫成「保護用地」,六十幾年又誤寫成「保護區」,是未經過提案變更的「保護區」。

外圍建構南北水網 解決羅東淹水

  陳金德強調,解編保護區是為了解決羅東治水問題,以及不能開發的窘境,建構美麗且具韌性城市的新羅東,縣府也向內政部承諾,會將公共設施面積提高到五成,用於南北水網、滯洪池、滯洪公園等建置,採取生態工法施作。

  「以護城河概念排水。」縣府工務處長陳春錦說,羅東到現在還會淹水,是因為外面排水會透過五條排水路進到市區,解決淹水要在外圍建構南北水網,排除外圍的水不要進到羅東。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