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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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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報告進度 3月提草案 4月辦公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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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報告進度 3月提草案 4月辦公展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7.02.21

  內政部昨(20)日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國土計畫法》進度,預定3月提出全國國土計畫草案,4月辦理公展。其中,經濟部擔心,水庫集水區若被劃入國土保育區,屆時要作水利建設利用可能動彈不得,盼未來與內政部協調,在限制使用上有彈性排除空間。

  《國土計畫法》於去年5月1日生效,國土計畫預計111年5月1日正式上路;依法中央公告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後,2年內還要公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內政部昨向林揆報告進度,預定3月提出全國國土計畫草案,4月對外公展。但農委會等與會首長認為仍應與地方或相關部門充分溝通,4月辦公展時程可能來不及。林揆要求與地方溝通同時,審慎嚴謹評估相關時程。

  依法將台灣土地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 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大塊國土分區,且每一區都會再分3級管理,第一類都是屬於管制程度較高,不能任意開發變更地區,將建立國土使用許可制度。

  官員說,未來若要變更分區使用,必須透過中央通盤檢討,農地變更成建地將更嚴謹,避免浮濫變更和土地徵收。據悉,經部擔心若水庫集水區若劃入國土保育區,一旦有水利建設需要,是否會動彈不得,盼在限制同時,有排除限制的彈性空間。

  《國土計畫法》將正式上路,取代《區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將成為國土利用最上位指導原則,未來工業區新投資案會在城鄉發展地區規劃安排,優良農地將被劃為農業發展地區第1類,只能供給農業生產,生產力不佳農地劃為第2類,若有需要在滿足糧食安全的前提下,經過通盤檢討才會評估劃為城鄉發展地區,避免大埔案徵地事件重演。

【呂雪彗╱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