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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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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土地開發審議 內政部明年新增3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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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土地開發審議 內政部明年新增3機制

資料來源:青年日報社 2017.12.20

  行政院昨日召開「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針對土地開發變更審議精進,內政部預計明年新增3道機制。行政院長賴清德肯定內政部回應社會需求,盼加速審議程序進行,完備促參環境。

  內政部長花敬群指出,按照現行機制,重大土地開發案報給內政部後,經書面審查、各委員會專案小組、各委員會大會審議等程序,未來將新增3道審議機制,包括:提案機關自評機制、內政部初步預審機制、專案列管機制,盼加速審議程序,預計明年起上路。

  賴揆指出,為加速土地開發,內政部加強利用審議進行,在實務上也與環評等開發程序併行審查,以提高時效。此外,對於土地開發或利用審議過程,涉及環評時,若已有相關審查結論,願意採取低密度審查;在審議案件中,均以協助的立場辦理,既把關又協助,內政部做法皆值得肯定。

  賴揆聽取報告後裁示,在都市計畫變更方面,請內政部研議針對小規模或案情單純者,例如僅變更公共設施用地的指定用途、開發主體,主要計畫可以有條件的授權地方審議及核定。賴揆也請內政部簡化重大案件審議程序,凡認定符合經濟發展需要及配合政府興建的重大建設,可逕為變更。

  賴揆指出,內政部應研議明確可量化認定標準,如投資金額、面積、就業人數…等,免再經層層公文請示,延宕時程。並請內政部建立合理的都市計畫開發義務負擔與回饋制度,研議增列相關投資貢獻抵減機制。

  至於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方面,賴揆說,因全國國土計畫將於明年5月公告實施,請內政部會同經濟部等有關機關積極辦理,針對產業儲備用地如何因應產業變遷及投資需求預為整體規劃。

  在土地徵收方面,賴揆則請內政部將區段徵收審查作業程序,由3階段整併為2階段。將「徵收範圍」併入公益性及必要性階段時審查,與「都市計劃委員會」專案小組聯席審議,如經都委會具體回應處理者,無需再提該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的大會審查,以精簡程序。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