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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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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促查違建 高密度居住優先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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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促查違建 高密度居住優先拆

資料來源:青年日報 2017.12.07

  有鑑於雙北市接連發生違建大火,造成死傷慘重,內政部表示,將要求地方政府針對3種類型建築優先拆除,並在每年4月、7月提出執行績效,並公布效率不彰的縣市。

  內政部表示,已著手研擬「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要求地方政府提報年度執行處理計畫,並將執行績效管考由現行每年1次提升為2次(4月、7月),每半年檢討1次,並針對績效不彰的縣市給予壓力或公布名單。

  營建署已訂出3種優先執行類型,第1是「供營業使用的整幢違章建築」,其次是屬「合法建築物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包括「占用屋頂避難平台」和「違章建築樓層達2層以上」,最後是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者,例如「高密度居住使用」、「消防單位建議優先處理者」、「學校及加工區周邊宿舍」、「補教場所」等。此外,房東違法裝修出租,若涉「高密度居住使用」,也列入此次掃蕩範圍。至於高密度居住使用的定義,交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規劃認定。

  根據內政部資料,目前各縣市的違建拆除比率較差者,包括苗栗縣、臺東縣、連江縣、新竹市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與經費不足有關,中央會對執行績效較差的執行縣市啟動輔導計畫,也會對執行不佳的縣市適度給予壓力,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處理。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