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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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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農地 更要護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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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農地 更要護農民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17.11.28

  國土計畫草案中雲林縣12萬9100公頃土地,有6.3萬公頃畫為第一類農業用地,換言之,有一半的土地受到使用限制,使地方發展受到嚴重限縮,身為雲林的大家長,我必須為雲林的未來發聲,盼中央參酌以下建議,重新思考國土規畫之政策走向。

  第一、農業權入憲,全國糧食安全是全國每縣市都應負擔的責任,全國須約80萬公頃的農業用地,若以全國2300萬人計,每人須負擔0.033頃的農業用地,依此標準計算,雲林縣70萬人口,只須負擔2.3萬公頃的農業用地,中央要在雲林縣畫設8.4萬公頃的農業用地,多出的6.1萬公頃應請農業用地不足的縣市來購買農業權。

  第二、財產權保障,同樣是一公頃土地,一旦被畫為第一種農業用地,地價立即受損,台北一公頃土地5、6億元,雲林只剩1000萬元,農民可說是因政府法令被中央政府偷走了5到6億元財產,呼籲中央考量土地使用正義,擬定相關補償措施,彌補農民的損失。

  第三、國土規畫未能考量農地實際的狀況,國土規畫為達一定面積未考量實際狀況,非常不妥,雲林縣高鐵以西地層嚴重下陷,應轉型為低耗水低耗能使用,大多仍遭畫為第一種農業用地,背離土地規畫精神,中央應考量農地下陷不適耕作的實況、地方產業發展需求,重新全面檢討。

  第四、土地現況應重新檢視及判別,國土計畫援引多年前的舊資料畫設,已嚴重失真、失當,有必要重新檢視畫設原則,並調整農地分類分級,才是能建構永續發展的國土策略。

  國土計畫草案有極大的改善空間,有調整的必要,農民是國家之寶,政府應好好對待,身為雲林縣長,我責無旁貸捍衛農民權益。

【李進勇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