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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7-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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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商辦私宅車位共享 交局促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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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商辦私宅車位共享 交局促減稅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7.11.21

建議中央修法 讓地方設自治條例

  台北市為解決停車空間不足問題,去年由市長柯文哲指示停車共享計畫,而公家機關、學校目前已提供二萬六五一八席停車位,但商辦、私人住宅因為房屋、地價稅須繳納非自用稅率,難以突破。為此,交通局向交通部發函,建議修訂停車場法,讓地方政府得以設立自治條例,針對提出停車位共享者享有租稅優惠,預期至少能繼續維持自用稅率。

  停管處解釋,因母法「停車場法」並未授權地方可以制定自治條例,因此須母法修正後,北市才能進一步施作自治條例;交通部日前已回覆北市,希望北市能夠提供更多參考資料。

停管處︰至少續用自用稅率以鼓勵

  停管處說明,停車場若有對外營業都須申請營業登記證,但也因此不能適用自用房屋稅及地價稅,如住宅房屋稅可能從一.二%漲至二%、商辦的地價稅可能從千分之十漲至千分之五十五。停管處認為,若要達鼓勵效果,至少應繼續適用自用稅率。至於須釋出多少席停車位才能享有租稅減免,停管處坦言目前尚未討論到細節,還是會等到中央點頭才會細談。

  北市推出共享停車計畫目前以公家機關、學校為主。停車管理處預估,截至今年底釋出停車空間的機關、學校將達二○四處,合計共二萬六五一八格停車位。

  停管處企劃科長黃詩涵指出,機關學校開放的停車空間清查過後,主要以提供周邊住戶夜間停放使用,開放時間由各單位自行規劃,能開放的在今年底就會全數開放。

【記者黃建豪、鍾泓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