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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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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廠強制用再生水政策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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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廠強制用再生水政策轉彎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17.11.16

  政策轉彎?政府大力推動再生水,原本經濟部要公告「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列出缺水縣市,要求區內業者建新廠或擴廠強制使用一半再生水,但在行政院啟動前瞻計畫,上周又提出供水穩定4策略後,經濟部水利署近日政策轉向,評估暫時沒有公告缺水地區必要,未來仍可藉現行用水計畫審查,以協商方式,讓大廠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水。

前瞻計畫可支援用水

  依據現行《再生水資源條例》,凡位在缺水之虞地區,新增或擴增產線用水量超過3000萬噸,工業用水須強制使用50%以上再生水、生活用水10%以上,違者依水利法開罰最高150萬元。條例通過後,經濟部一直在進行研擬公告缺水地區作業,台南、高雄等水資源較短缺縣市初步已被劃入。

  不過,這項公告現在暫時喊卡。水利署表示,在2015年底通過再生水條例時,當時西半部確實有幾個地區長遠有缺水危機。但是新政府上來後,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多項管線聯通工程可彼此支援用水,加上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出4對策解決缺水,可望在2031年解決各地缺水問題。如此,經濟部每6年一次的區域水資源經理計畫,近期得配合調整(最近一次剛於2016年發布)。水利署說,透過前瞻與調度可解決缺水問題,也就沒必要再公告缺水地區。

新廠審查後再做調節

  但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受訪時保留彈性,他說中長期確實不缺水,加上再生水廠數量目前還不夠,所以只是暫時不公告缺水地區,如果前瞻基礎水資源建設無法如期上來,部分地區仍有供水缺口,還是有機會實施。

  水利署表示,以台積電3奈米廠決定落腳南科為例,經部就須重審南科用水計畫,到時很可能從每日25萬噸提升到30萬噸以上,必須要求使用一定數量的再生水,初步評估會核給3成左右。

  王藝峰再次強調,即使不公告缺水地區,透過新廠用水計畫審查,仍可要求業者使用到一半的再生水,若業者不願意使用,主管機關可以退件為手段。

【王玉樹/台北報導】